领导,这个锅我不背
服从领导,忠于职守,是执行公务的基本要求,但是不是领导说的话,都要听?上级吩咐的事,即便错了,都要无条件的做呢?在中国古代的政治伦理中讲究的是“君为臣纲”式的绝对服从,甚有不辨是非的“愚忠”,自愿为君王圣上献祭一切,完全丧失应有的独立判断和个体价值。但现如今,依法治国、依法行政,已成为国家战略和社会共识,十八大以来某些“为官之道”已然无效,明规则大胜潜规则,优秀的领导,你可以崇拜,但绝对不要迷信!上级指令你当然要服从,但绝对要避免背锅!
法律是这么规定。《公务员法》第五十四条:“公务员执行公务时,认为上级的决定或者命令有错误的,可以向上级提出改正或者撤销该决定或者命令的意见;上级不改变该决定或者命令,或者要求立即执行的,公务员应当执行该决定或者命令,执行的后果由上级负责,公务员不承担责任;但是,公务员执行明显违法的决定或者命令的,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。”
通俗解读上述规定:错误,包括违法和不当,前者重,后者轻;下级有异议权,异议不被采纳,下属被动执行,则免责;下属明知指令明显违法仍执行,则须担相应责任。
怎么才能发现上级决定或命令有错误呢?上级怎么可能错呢?那么大的领导怎么可能会错呢?要是只会这么想,那成为背锅党的概率倍增。领导也是人,不是仙,领导凭什么不能错?人都有走神的时候,凭什么不许领导也偶尔打打盹犯犯错?更何况有个别的坏人,就是搞了小动作,乱下指令,他是有心有意的要犯错,又何必非要殉他一程?所以,遇到可疑之处,当有敢于质疑、检验、挑战的勇气!至于提出质疑的方式,是死贱还是死谏,那是情商问题,不是法律。说不定,你挽救了领导的大好前途,领导至少也会关心你一阵子。其次,要有真本事,要“大胆假设、小心求证”。哇,真的发现这个决定违法了,这个命令错了,违反了某某法第多少条。但提了意见之后,领导说,这事必须得干,坚决无视你的狗屁意见,那执行吗?执行,则被追责,重者犯罪,轻者违纪。不执行,则可能“不换思维就换位子”。 坑,简直是天坑!
就是一个普通公民或从业人员都可以判断出的违法行为。比如要求下属刑讯逼供破案、指示下属做假账、指示下属放纵走私、要求下级违规审批项目或行政许可等等。或者从两个层面理解:一是,执行上级的这份决定或命令,将严重违背自身的岗位职责,严重违反决策程序,严重违反从业规则。如果这样的事情压根就不该干,那基本上接近危险了。二是,执行这个决定或命令,将很可能导致刑事犯罪,会严重侵害公民人身权利或其他合法权益,例如在领导强压之下,下级进行违规审批,最后发生安全事故,导致下级追责,不是滥用职权罪就是玩忽职守罪。
可见,当好一个合格的下属,不仅需要政治智慧,更要法律智慧,没有政治智慧,大不了原地踏步,没有法律智慧,则可能堕入深渊。
1. 对于上级错误或不适当的决议或命令(自由裁量权不当行使,违反授权宗旨和目的),要敢于提出异议(建议:书面提出或提交办公会议讨论);异议不被采纳,执行可免责(建议:执行留痕);
2. 对于明显违法(超越权限、违反程序、适用法律错误等)的,则坚决不执行(领导,这个锅我不背),否则渎职追责时,需承担相应责任(不是全部责任,需考虑相应的范围与程度)
3. 实在把握不准,请政府法律顾问,问律师吧!